殡葬管理部门职能的转变
来源:合肥殡仪服务点击: 发布时间:2020-08-03 23:40
1.殡葬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殡葬管理旧体制严重阻碍了殡葬业的发展。
一是垄断阻碍了殡葬市场的发展。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殡葬业(主 要是殡仪馆和大部分公墓)主要由国家民政部门主办并经营,这种垄断经 营使殡葬市场缺乏竞争,造成殡葬服务单位成本高、服务差,严重制约了 殡葬业的发展。
二是殡葬服务组织缺乏活力。由于旧的管理机制是依靠自上而下的等 级服从制来运转的,而且还要采取种种保护政策,这势必削弱殡葬服务组 织自主经营权,使之丧失活力。
三是计划决策的主观随意。由于不断变化的市场信息,往往要通过多 层次的传递才能到达决策者手中,这就容易造成信息的滞后、失真和遗 漏,加之管理部门的决策者并非直接经营者,缺乏直接的利益关系,因而 容易导致决策的主观性、随意性。
四是殡葬人员流动不畅。由于计划经济下殡葬业由国家专营,殡葬事 业单位人员编制和职工工资受计划控制,不利于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从而造成了服务项目单调,服务质量低下的状况。
2.殡葬管理部门职能的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客观要求。殡葬管理部门必须实行从过去的直接管理到今后以市场监 管和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转变。
第一,完善殡葬法规,加强法制管理。殡葬改革并非否定政府职能部 门对殡葬工作的管理,而是要使它从具体事务中摆脱出来,进行宏观管 理,其中主要的一项就是协助各级政府制定和完善殡葬法规,进行法制 管理。
第二,制订发展规划,提供信息服务。殡葬管理部门的服务职能主要 表现在制订发展规划和向殡葬企业、殡葬消费者提供各类信息上。由于企 业和消费者受其所处地位的限制,掌握信息不完整,这就容易导致决策的 失误。而殡葬管理部门能站在宏观角度观察问题,制订殡葬业发展规划, 就能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方向起引导作用,同时也能及时向企业和消费者 提供全面、完整的信息,以避免和减少他们因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殡 葬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包括:国家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其变化的信息,殡葬 业发展规划信息,殡葬市场供求变化总体趋势信息,以及企业和消费者希 望了解的其他信息。
第三,倡导生态殡葬,实现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要求做到“五个统 筹”,其中“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重要内容之一。在殡葬发展过程 中,抓好火葬和其他环保葬式比率的提高仍然是殡葬管理部门的重要 工作。
第四,改革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我国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各级政府行政审批权限作了明确规定。 殡葬管理部门要依法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更多地采用备案制,相对集中行 政处罚权;要克服重管理、轻服务,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思想,克 服管理中越位、错位、缺位并存的现象。总之,殡葬管理部门应通过改革 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 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五,实行政企分开,推行适度普惠。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必须进一 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殡葬管理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殡葬 服务单位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体制改革;殡葬管理部门应保障企业的 经营活动,不予行政干预,也应保证企业的公益性。殡葬服务是一个特殊 行业,它生产的是社会公共产品,满足的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需要。因 此,国家对于基本的殡葬服务产品,如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仍应控制 其价格,使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受国家救济、生活贫困的 弱势群体“死有所葬”。
第六,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殡葬管理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殡 葬市场的监管,防止和减少市场竞争中的无序性及非法行为。殡葬管理部 门对市场监管的方式是多方面的,除了直接的行政处罚外,还包括在结合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理顺殡葬行政管理组织体系的同时,由各级民政部门 和其他行政管理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行使行政执法 权;以及由殡葬管理部门牵头,协同各殡葬组织建立和健全各级殡葬协 会,使之配合协助管理部门进行市场监管。此外,各级民政部门还应建立 和完善殡葬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执 法队伍的建设,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公民的殡葬行 为。保护经营者和殡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殡葬市场的竞争秩序,保 障殡葬改革的顺利进行,不断完善殡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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